天津考驾照的程序?

带上材料到驾校或者车管所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科目一、二、三、四学习考试,考试合格了参考宣誓领取驾驶证,流程:
1、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八张。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2)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3)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4)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5)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3、其它说明
(1)申请不同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同,且准驾车型为A1、A2、B1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初次申领;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C1、C2、C3、C4、C5、D、E、F;
(3)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办事指南(窗口办事指南)-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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