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广州购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住所地在本市;(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一)本市户籍人员;(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四)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五)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七)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八)经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九)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十)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两年,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购车条件如下:

一、汽车号牌摇号政策。办理登记摇号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须为当地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满三年以上(含)且连续五年以上(含)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2、名下没有在广州登记的中小客车。

3、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参加广州中小客车指标摇号或竞价,要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

1、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

异地购车注意事项:

1、经销商的片面之言不轻信。

2、看官网,查询4s店电话,了解优惠情况,货比三家。自己所需车型,颜色是否有货。

3、异地购车,不要在车辆所在地上保险,除非你是想上本地牌子。上个交强险就可以上本地牌,回到用车的本地在上其余的险种。

4、不要再异地上保险,会造成理赔手续繁琐。(经销商骗钱惯用手段)。

5、确认好价格是异地购车之重。

扩展资料:

新能源车可直接上牌

据统计,目前广州中小客车保有量为176.6万辆,限牌至今调减了约14.5万辆中小客车的增长。

新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将调整为节能车指标,购置新能源车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通过摇号或竞价申请增量指标,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办理车辆登记。

中小客车一年12万个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6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8万个。

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主要有哪些调整?

一是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医保缴纳临时中断、从而影响申请指标的问题,将原来连续两年缴纳医保的时限核算条件调整为3年累计24个月。

二是对于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新增了四种人群,包括: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经本市认定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三是对于外国人的申请条件,增加了居留许可的审核。

另外,个人已获取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7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延续计算。

第十六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取得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次人才;

(七)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八)经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九)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十)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两年,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两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参考资料:

广州客车总量调控办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穗限牌政策7月将大变 10年内可不限次数换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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