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基本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提取材料:
(一)房屋类提取:
1、现金购买商品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全额购房发票。
2、现金购买二手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契税完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申报表》等材料)。
3、现金购买公有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4、现金购买军产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套印国家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统一收费票据。
5、现金购买地产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全额购房发票(或购房交款收据)。
6、租房提取;
(1)证明提取人与承租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单位或承担民政职责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其中:
①缴存地在市内(含高新园区)的,需同时提供大连市和高新园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②缴存地在金州新区和保税区的,需同时提供金州新区和保税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③缴存地在普兰店的,需同时提供普湾新区和普兰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④缴存地在瓦房店的,需同时提供瓦房店和长兴岛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⑤缴存地在庄河的,需同时提供庄河和花园口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已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未婚的,需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7、建造自住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占地审批书。
(3)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
8、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2)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
(3)房屋权属证书及翻建、大修费用的收据。
提取流程
1、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2、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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