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的产品知识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交易方式。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但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基础性金融商品的价格主要以汇率、利率等形式表现。金融市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金融商品,共同构成了金融风险的源泉。各类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规避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20世纪70年代初外汇市场上固定汇率制的崩溃,使金融风险空前增大,直接诱发了金融期货的产生。 1944年7月,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双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即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按固定比价挂钩。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对战后西欧各国的经济恢复与增长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固定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被限制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货币平价的±1%),外汇风险几乎为人们所忽视,对外汇风险管理的需求也自然不大。进入50年代,特别是60年代以后,随着西欧各国经济的复兴,其持有的美元日益增多,各自的本币也趋于坚挺,而美国却因先后对朝鲜和越南发动战争,连年出现巨额贸易逆差,国际收支状况不断恶化,通货膨胀居高不下,从而屡屡出现黄金大量外流、抛售美元的美元危机。在美国的黄金储备大量流失,美元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美国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履行以美元兑换黄金的义务。为了挽救濒于崩溃的固定汇率制,同年12月底,十国集团在华盛顿签订了“史密森学会协定”,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7.89%,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扩大到货币平价的±2.25%。1973年 2月,美国宣布美元再次贬值10%。美元的再次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危机的继续发生,最终,1973年3月,在西欧和日本的外汇市场被迫关闭达17天之后,主要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直接体现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反映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则表现为各种货币之间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外汇风险较之固定汇率制下急速增大。各类金融商品的持有者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外汇风险的威胁,规避风险的要求日趋强烈,市场迫切需要一种便利有效的防范外汇风险的工具。在这一背景下,外汇期货应运而生。1972年5月,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设立国际货币市场分部,推出了外汇期货交易。当时推出的外汇期货合约均以美元报价,其货币标的共有7种,分别是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墨西哥比索和意大利里拉。后来,交易所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合约做了调整,先后停止了意大利里拉和墨西哥比索的交易,增加了荷兰盾、法国法郎和澳大利亚元的期货合约。继国际货币市场成功推出外汇期货交易之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推出各自的外汇期货合约,大大丰富了外汇期货的交易品种,并引发了其他金融期货品种的创新。1975年10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利率期货合约――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的抵押凭证期货交易,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开办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结构初步形成。 在世界各大金融期货市场,交易活跃的金融期货合约有数十种之多。根据各种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可将金融期货分为三大类: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其影响较大的合约有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美国长期国库券期货合约。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的90天期欧洲日元期货合约和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等。金融期货问世至今不过只有短短二十余年的历史,远不如商品期货的历史悠久,但其发展速度却比商品期货快得多。金融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许多重要的金融市场上,金融期货交易量甚至超过了其基础金融产品的交易量。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期货日益呈现国际化特征,世界主要金融期货市场的互动性增强,竞争也日趋激烈。 金融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在于提供套期保值的手段。金融期货交易提供的套期保值,主要有两种:一、卖出套期保值(sell hedge)该保值又叫空头期货保值,它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上升引起的持有债券的价值下跌或预定的借款费用上升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下跌引起持有外币资产的价值下跌,以及将来的外汇收入的价值减少的风险。二、买入套期保值(buy hedge)也称多头期货保值,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下跌引起的债券投资的预定利益减少(债券的购入价格上升) 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上升引起以本币计价的预定外汇支付额增加的风险(即要多付出本币)。三、直接保值(direct hedge)是指利用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避免风险。四、相互保值(cross hedge)是指期货市场上没有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就利用利率联动关系最密切的商品避免风险。上述职能由于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标准化,实际中难以充分实现,为此就须注意两种风险:第一,基准风险(basicrisk)。这是由直接保值与相互保值产生的风险,只是前者风险较小些,后者风险较大些。第二,收益曲线风险(yieldcurverisk)。这是因收付期不完全一致、收益曲线的变化产生的风险。五、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1.金融期货的交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在期货交易中,尽管实际交割的比例很小,但一旦需要交割,普通商品期货的交割比较复杂。除了对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作严格的规定以外,还要对交割等级进行严格的划分。实物商品的清点、运输等也比较繁琐。相比之下,金融期货的交割显然要简便得多。因为在金融期货交易中,像股价指数期货以及欧洲美元定期存款等品种的交割一般采取现金结算,即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价格变动情况,由交易双方交收价格变动的差额。这种现金结算的方式自然比实物交收来得简便。此外,即使有些金融期货(如外汇期货和各种债券期货)也要发生实物交收,但由于这些产品具有的同质性以及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其交割也比普通商品期货便利得多。2.金融期货的交割价格盲区大大缩小在商品期货中,由于存在较大的交割成本,这些交割成本会给多空双方均带来一定的损耗。例如,大豆的交割价为2000元/吨,即使这一价格与当时当地的现货价是一致的,但对于按此价格的卖方来说,实际上可能只得到了1970元/吨,因为必须扣除运输入库、检验、交割等费用;对买方来说,加上运输提库费与交割费等实际上可能要花到2020元。这两者之间相差的50元便是价格盲区。在金融期货中,由于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和入库出库费,这种价格盲区就大大缩小了。对于采用现金交割的品种而言,价格盲区甚至根本消失了。3.金融期货中期现套利交易更容易进行在商品期货中,投机者进行的套利交易基本上集中在跨月套利(Spread,也称价差套利)这种形式上。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之所以很少采用,与商品现货交易额外费用高、流动性差以及难于进行有关。而在金融期货交易中,由于金融现货市场本身具有额外费用低、流动性好以及容易进行这些特点,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机构专门从事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在金融期货中盛行,一方面促进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4.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难以发生在商品期货中,有时会出现逼仓行情。通常,逼仓行情的表现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有着较大的差价,这种差价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并且在交割或临近交割时期货价格也不收敛于现货价格。更严重的逼仓行情是操纵者同时控制现货与期货,1980年在美国的白银期货上就曾经出现过一次,1989年在CBOT也发生过一轮大豆逼空行情。然而,在世界金融期货史上,逼仓行情却从来都没发生过。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之所以难以发生,首先是因为金融现货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庄家操纵不了;其次是因为强大的期现套利力量的存在,他们将会埋葬那些企图发动逼仓行情的庄家;最后,一些实行现金交割的金融期货,期货合约最后的交割价就是当时的现货价,这等于是建立了一个强制收敛的保证制度,彻底杜绝了逼仓行情发生的可能。 金融期货交易(financial futures transaction)作为买卖标准化金融商品期货合约的活动是在高度组织化的有严格规则的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可概括如下:一、交易的标的物是金融商品这种交易对象大多是无形的、虚拟化了的证券,它不包括实际存在的实物商品;二、金融期货是标准化合约的交易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不交性和标准性,如货市币别、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都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不确定是成交价格;三、金融期货交易采取公开竞价决定买卖价格它不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场,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四、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会员制度非会员要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必须通过会员代理,由于直接交易限于会员之同,而会员同时又是结算会员,交纳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风险较小,安全保障程度较高;五、交割期限的规格化金融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最长的是二年,交割期限内的交割时间随交易对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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