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基础知识

第1章 期货基本概念及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期货基本概念
(一)期货合约:是指在交易所达成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规定在将来特定地点和时间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合约的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
在谈论合约时,人们很自然地认为,合约就是印得密密麻麻的一纸文书。诚然,期货合约确实涉及大量的文件和文书工作,但是期货合约并非一纸文书。期货合约是通过期货交易所达成的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即同意在将来买卖某种商品的契约。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大豆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也就是说,你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买卖大豆期货合约,起步就得10吨,用期货市场的术语表达就是1手,这是最小的交易单位。在期货市场,你不可以买5吨或卖出8吨大豆。
(2)质量和等级条款。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的交割标准采用国标。
(3)交割地点条款。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大连是我国重要的粮食集散地之一,仓储业非常发达,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都设在大连。
(4)交割期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刚开始商品期货交易时,你最先注意到的是:每种商品有几个不同的合约,每个合约标示着一定的月份,如1999年11月大豆合约与2000年5月大豆合约。
(5)最小变动价位条款。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也就是说,当你买卖大豆期货时,不可能出现2188.5元/吨这样的价格。
(6)涨跌停板幅度条款。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大豆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7)最后交易日条款。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大豆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
现附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供参考。
交易品种 黄大豆1号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交割等级 具体内容见附表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4元/手
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
交易代码 A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开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

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例如,你可卖出10手大豆期货合约,当这一笔交易是你的第一次买卖时,就被称为开仓交易。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开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平仓头寸,也叫持仓。开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

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他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约99%的市场参与者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笔数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对冲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举例而言,如果你卖出大豆2000年5月合约10手,那么,你就应在2000年5月到期前,买进10手同一个合约来对冲平仓,这样,一开一平,一个交易过程就结束了。这就象财务做帐一样,同一笔资金进出一次,帐就做平了。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已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交易者开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可能盈利,也可能发生亏损。那么,从交易者自己的角度看,什么样交易是盈利的?什么样的交易是亏损的?请看一个例子,比如,你选择了1手大豆合约的买卖。你以2188元/吨的价格卖出明年5月份交割的1手大豆合约。这时,你所处的交易部位就被称为“空头”部位,你现在可以说你是一位“卖空者”或者说你卖空1手大豆合约。

当你成为空头时,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一直到合约的期满都保持空头部位,交割时,你在现货市场买入10吨大豆并提交给合约的买方。如果你能以低于2188元/吨的价格买入大豆,那么交割后你就能盈利;反之,你以高于2188元/吨的价格买入,你就会亏本。比如你付出2238元/吨购买用于交割的大豆,那么,你将损失500元(不计交易、交割手续费)。

你作为空头的另一种选择是,当大豆期货的价格对你有利时,进行对冲平仓。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卖方(空头),你就能买入同样一种合约成为买方而平仓。如果这让你迷惑不解,你可想想上面合约期满时你是怎么做的:你从现货市场买入大豆抵补空头地位并将它提交给合约的买方,其实质是一样的。如果你既是空头又是多头,两者相互抵销,你便可撤离期货市场了。如果你以2188元/吨做空头,然后,又以2058元/吨做多头,把原来持有的卖出合约买回来,那么你可赚1300元(不计交易手续费)。

第二节 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简史
(一)期货交易的起源

期货市场的历史可以追索到中世纪。最初创建期货市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民和商人的需要。假定某年5月份一位农民的状况,他预计在9月份收获谷物的价格将会不确定。如果当时供小于求,谷物价格可能涨到很高–尤其是当农民不急于卖出谷物时,显示易见,此时农民及其家人面临着很大价格不确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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