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产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办理

可以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正规的合同去签,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拿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带齐上述证件,租赁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对证件进行核对,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通过后予以签署一审意见;

一审过后再进行二审,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房产管理部门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扩展资料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大连市房产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方法如下:可以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正规的合同去签,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拿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以后,出租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税费,目前大连地区个人出租非经营性房屋综合税率为5%,经营性用房月租金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为7%,月租金超过5000元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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