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大连买房子什么要求能落户?

有一定的要求,根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

第二章 户籍准入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实际居住、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一)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二)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三)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择校方面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扩展资料: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一)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或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二)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一)经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录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二)经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参考资料:大连市公安局

根据最新办法规定:大连市落户实行积分落户办法。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如下:

扩展资料:

积分落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点击“行政审批”选择“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左下角“《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相关业务”,进入“大连市外埠人员落户”专项页面后注册账号并登陆。(请牢记用户信息以便再次登陆查询申请及审核信息)

2. 点击“积分模拟计算器”,落户主城区选择“主城区”,落户新市区选择“新市区”,主城区达到150分,新市区达到100可点击“落户申请”选择“综合积分落户”申请落户。

3. 填写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大连市外埠人员落户”专项页面“政策公示”栏内“综合积分落户填报说明”,填写信息时请在对应项目下方点击“上传”上传相关附件,填写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即可,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并上传附件,在“信息确认页”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落户申请。特别提示:“提交”点击一次即可,请勿多次点击,多次点击可能导致重复申请。

4. 人口结构办收到落户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结束预审后,对经预审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并在“审核意见”中告知申请人“已公示”,申请人可在“大连市外埠人员落户”专项页面点击“用户中心”,后点击左侧“服务跟踪”,点击右侧“详细”查看审核意见。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通过网上预审。

5. 预审通过的,先拍照储存“审核意见”下方的二维码,后持存有审核信息的二维码及“审核意见”中要求的所需手续到落户地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入迁入证明》。

6. 已获准积分的申请人应在60日内办结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

7. 特别提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落户手续时,申请人未婚及无配偶的需本人到场办理;有配偶的需夫妻双方至少一人到场办理。

参考网站:大连外埠人员落户网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连外埠人员落户网《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连外埠人员落户网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原创文章,作者:晴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lgrdx.com/jinrong/2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