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课程指什么?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包括什么?

学位课程是指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的必修专业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同等于普通高校本科生,也必修三门学位课程。
普高和自考本科的学位课程同样都是三门,条件都是一样的,三门学位课程平均分不得低于70分,每门课程不得少于65分。如法律专业本科生的学位课程是国际经济法,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这三门等。
每个学科专业都包括三个层次的学位课程体系,即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必选课(基础理论课、基础实验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专业课)三个类别分别设课,形成规范化的课程体系,在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必选课是明确列出的,对于选修课导师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确定。
研究生要修够一定的学分。只是必修课是不够的必须加选修才能修够。但是必修课是不能挂科的,挂了话对以后的毕业很麻烦。选修课要求低。
另外根据不同的学位类型和层次,要求学生主讲或参加一定学分的学术讲座,尤其是参加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系列讲座。

扩展资料: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才,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学科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按三级学科建立,各专业面对专业的需要,开设选修课。以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面及培养相应能力。
综合素质培养平台:以系列讲座的形式聘请著名学者讲解科学技术史、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科技论文与课题申请书的撰写、科研成果的申报等。
学位课程组织管理形式:公共必修课程与基础实验课程: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委托相应学院负责,相应教研室(系)具体执行,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基础理论知识平台课程: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委托相应学院负责,实行主讲教师制度。
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各学院组织开设,程序为拟开设课程的教研室(系)上报学院,学院批准后上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课程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在学校年度教学计划中列出,全校学生均可以选择。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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