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老师兼职校外培训机构有错吗?

我觉得提问者执意把这个问题拿到网上来讨论,没意义。

说它没意义,请看下面有5条:

1,教育法规明文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有偿补课。注意:这是法令法规。

2,如果在职教师兼职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是出于教育情怀?还是为了多赚外快?题主的附述部分已讲得明白:就是为了钱。

3,教师属国家公职人员。一个国家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是不能私自参加公职外的有关机构的运营和活动的,特别是商业方面的。以防以权谋私、以职谋私。

4,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已处在整顿、规范和限制中,它的去路已显颓势,未来的情况怎么样还难得说,难道还要鼓励在职教师去趟这场浑水?

5,“在职教师兼职培训机构补课”在民间早已被炒着沸沸扬扬,可以说是已怨声载道。时到今日,你还要问“有没有错”?

要我看,题主问的问题,已不在问题的本身错没错,而是为了那三瓜两枣的身外物,在一条知法犯法的错误路上是不是准备一路走到黑?

这就是我的回答。

什么是在职教师

教师是什么?——阅读经典与教育家对话朱永新(新教育实验发起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在一定意义上说,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在学校中,我最看重的就是教师与图书。学校就是提供了一个读书的空间,一个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读书的空间。而学生读书的兴趣与水平又直接受老师的读书兴趣与水平的影响.因此,教师读书不仅是学生读书的前提,而且是整个教育的前提。我认为,教师不仅仅是园丁,他自己本身也应该是一朵美丽的花。花是无法去影响园丁的,它只能给园丁带来感官的愉悦,带来工作的成就感。而在现实生活中,学生对于教师的影响是巨大的。教育过程是教师与学生互相作用的过程。同时,园丁自己是如何发展的呢?我们过去的教育理论强调教师的价值必须通过学生的价值体现出来,忽视了教师自己价值的直接呈现方式。教师也不是春蚕,教师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春蚕吐丝是没有目的甚至是没有对象的,它的使命是为自己筑一个永远的巢,最多是为人类提供几根纺织用的丝.这显然不应该是现代教师的形象。

定义: 在学校教学工作岗位上,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有编制的,学校正式教师(人事局和教育局有备案的学校正式老师),如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私立学校有合同的教师。特点:辅导教师均为在职一线的,教龄全部在5年以上。教学内容为小学、初中、高中全科辅导及课外各种教材的辅导,以现行大纲为依据,针对现行教材和教学的特点,实行单元跟踪,针对个性化,综合辅导,模块教学。狭义在职教师  指全国各地教职工中的中小学教师于1986年由所在地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档案的执教人员。与此称呼相对的,是代课教师。  根据相关规定,教师属于国家22级干部,其档案由人事部门管理。代课教师则无档案,或其档案由劳动部门管理。在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的《教师法》中并无此规定,代课教师尤其是边远地区的代课教师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下,同样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广义在职教师  是指由教育部门颁发聘书,现工作在教育战线上的所有大、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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