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科技创新基金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的创新基金,如果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工银科技创新3年封闭混合什么时候可以赎回

工银科技创新3年封闭混合赎回的时间是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自转为开放式基金之日起不超过30天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拓展资料:
一.工银瑞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科技创新3年封闭混合,基金代码 007353 ;成立日期 2019年5月6日;基金类型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期,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二、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科技创新主题的A股和港股通标的中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合理的风险限度内,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运作期内: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_10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范围内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可以以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投资。
五、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_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范围内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原创文章,作者:晴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lgrdx.com/kechuang/32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