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教育简介

江苏省自1984年率先进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试点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创新和艰苦努力,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显现出一定的优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五年制高职发展道路,为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五年制高职是以专科学历层次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职业教育。2、五年制高职发展原则。发展五年制高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利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坚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有利于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有利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有利于形成五年制高职优势特色。3、五年制高职的办学主体。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承担我省五年制高职办学任务,专门承担对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提出办学规划,指导和组织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专业(分院)招生计划,配合职能处室和评估院做好专业评估工作、分院考核工作。经批准设立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分院,具体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和管理任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经批准承担少数专业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其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特色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任务。4、五年制高职的布局安排。完善《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设置办法》,提高设置标准,提高办学水平。5、控制设置专业办学点。研究制定《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办学点设置办法》。在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急需大量五年制高职人才而又不具备设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少数县(市),经批准可依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县(市)职教中心设立五年制高职专业办学点。6、加强五年制高职的专业建设。举办五年制高职以专业为基本载体。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与建设坚持“适应多样化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需求、适合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相统一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办法》,指导各有关院校科学设置五年制高职专业,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健全由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积极创建高水平、示范性的五年制高职专业。7、全面提高五年制高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以实施“职教名师培养工程”、“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等为重点,努力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层次和质量,保持教师总量与事业发展规模和效益相适应,满足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生师(专任教师)比控制在20:1之内。8、深化五年制高职课程改革。根据职业岗位素质技能要求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特点,发挥五年一贯的学制优势,系统设计、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具有五年制高职特点的课程体系,调整更新课程内容和模块。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改革课程教学模式,推行理实一体、行动导向、项目教学、合作学习等课程教学方式,增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特长和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积极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改进课程评价方式,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制度,促进五年制高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9、创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大力推动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聘请行业、企业具有较好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10、加强招生管理。五年制高职录取批次统一安排在四星级高中之后、其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之前。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三星级高中控制分数线。五年制师范类招生实行提前录取,控制分数线应与四星级高中大体相当。五年制高职招生、审核、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办法办理。11、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招收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学院统一管理所属分院、专业办学点学生的学籍学历工作。加强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招生院校对新生信息认真审核后办理学籍注册,同时将数据上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四年级学生高校学籍注册工作,招生院校认真复查四年级学生信息,录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报省教育厅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注册;加强毕业生学历证书管理,对修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发放统一格式的学历证书,并将毕业证书内容信息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加强学籍异动管理,招生学院自行审批内部各分院、专业办学点学生的学籍异动;招生学院之间的学生转学,前三年和第四年级分别由省教育厅职社处和学生处负责办理;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中专或领取中专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职社处审批(师范专业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审批)。12、规范学校名称及其校牌管理。五年制高职学校除使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师范学校,下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名称及其校牌外,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加使用一个中等专业学校名称及其校牌,其他名称及其校牌原则上予以注销。13、五年制高职学校举办技工教育的管理。五年制高职学校招收技工教育学生,应单独使用技工学校名称印发招生简章,向学生及其家长明确说明招生计划及学籍性质、学习地点、教学模式、证书类型及取得方式,并相应注册技工学校学籍,不得同时使用技工学校名称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名称对所招收的技工学校学生进行学籍“双注册”。技工教育应独立编班组织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分区办学、分区管理。14、五年制高职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鼓励五年制高职举办院校发挥资源优势,根据社会技能人才需求和自身条件科学确定和灵活调整办学类型,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及各类社会培训。五年制高职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均应在本校区内举办,不得举办校外班。15、五年制高职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20号)文件规定,积极支持、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各分院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16、完善五年制高职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将科学健康地发展五年制高职统筹纳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作为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教育强省、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工作。省教育厅设立高中阶段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和指导全省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其办公室设在省教育考试院。各省辖市相应建立高中阶段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省统筹管理指导下负责本地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组织工作。省、市建立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建设、管理指导。17、加强五年制高职制度建设。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五年制高职举办院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指导意见与管理办法,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与办法,落实有效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健康发展。18、加大对五年制高职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省教育厅在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示范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助学金补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五年制高职发展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各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办学点主管部门要要按照有关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和管理要求足额拨付经费,配好教师队伍,加强内涵建设,支持改革发展。19、加强对五年制高职办学情况的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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