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东西?

(一)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三)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购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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