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金融服务来振兴农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设定了明确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将为今后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会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

当前,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整体推进,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但金融支持农村发展产品单一,主要以信贷为主,已不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显现出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使农业融资受到较多限制,需要农村融资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抵押担保措施,完善金融融资服务体系等。

首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融合财政支农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战略。

其次,构建多层次的银行支持体系。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明确专门的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好“国家队”的引领作用,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推动乡村振兴的商业可持续发展;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让农村金融要回归本源。农村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要把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创新支农产品,加强对农民“面对面”的金融服务,让普惠金融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第三, 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乡村振兴战略、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推动农产品期货品种开发上市等。打开资本市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大门。

让我们不断探索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方法、新路径,努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贡献金融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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