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念的理解

课程的含义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指为了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科目(即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如中学课程,小学课程。狭义的课程指某一门学科。如数学课程、生物课程等。这样狭义的课程就同教学科目(学科)成为同义语了。 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对课程本质的深入研究,课程的内涵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课程已不仅仅指那些明确陈述的、外显的、正式的教学和教育的内容,即显性课程,也包括那些并非用言语陈述的潜隐的、非正式的、对学生发生潜移默化影响的教学内容,即隐性课程。课程不仅包括按课程表所组织起来的全部课内教学内容,而且也包括配合课内教学所组织的各种课外教学内容;课程不仅局限于各种科目静态的集合,它还包括对学科教学顺序、进程、时限等方面的统筹安排。至此概括地说:课程就是指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安排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教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课程这个词,在教育领域用得非常频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课程具体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课程等于课堂吗?课程等于教学大纲吗?还是另有深意?来自香港大学的程介明教授在下文中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程介明同时指出,当下的课程和学习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是未来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有些名词,用得久了,人们就逐渐忘记了它的含义。课程这个词,在教育领域用得非常频繁。笔者在香港念教育文凭(即教师专业证书)的时候,那是20世纪70年代末,了解到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是一个虚的但是广义的概念,大致是指学生学习的内容,但是没有精确的定义。到后来,人们的想法逐渐从“内容”伸展到“能力”(ability)。也就是除了看学生“明白”了什么,还要看他们掌握了什么能力。换句话说,不只是看学生脑子里面多装了些什么,还要看他们能干些什么。中国内地“课程标准”,香港称为“课程指引”,都有这样的趋向。广义来说,“课程”就是回答“学生要学些什么”。以往,课程就是课内的学习,也就是我们说的“科目”。世界各地的“课程”文件,大部分是讲述各个科目的学习内容。但是,社会变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学生需要学的,绝对不只是几个科目,即使扩充科目的数目,也不能够给予学生应得的学习。人们逐渐认识到,学校学习的目的,应该回到最基本的学识、素质、能力;或者泛称素养。于是,增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体验学习、服务学习、研学旅行……在世界各地都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课程”应该广义地定义为学生的“学习经历”。学习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人类的学习,关键在于实践;是人的经历在塑造人的知识。这个原理,大概没有人会反对。在中国,虽然人们总觉得学校生活被应试教育所困,但是基本上,课外活动是一种传统。近年来学生更是有机会参加形形色色的校外甚至海外活动。他们的学习经历,与二十年前相比,就已经很不一样。假如把“课程”定义为“学习经历”,也就是说学生应该充分享有多元的学习经历,放到实际的学校里面,与我们看惯了的教育形态,是有矛盾的。矛盾之一:学生应有的多元学习经历,与现在教育制度里面重视少数科目的考试成绩,是有矛盾的。多元的社会,多元的学生,偏偏横在这两块大洲之间的,只有考试一条狭窄的独木桥。这也是人们抱怨应试教育的基本原因,不需要太多的解释。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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