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费是多少钱

据经市政府第59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规定,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的差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元提高到80元。 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的差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69元提高到200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9元提高到70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差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3元提高到290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元提高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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