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

  2010年是中国文化产业未来10年黄金发展期的开篇之年,也是各地政府和城市有关机构制定文化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年份。基于陈少峰教授多年来参与制定各项规划和策划的经验,北大三方文化咨询网近日就“如何做好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采访了陈少峰教授,现谨就其中关键事项和重点要素整理如下,以供各界参考。
  1,文化产业规划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必须充分体现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重点项目和细化方法。
  2,结合我国发展文化产业重视产业园建设的特点,规划中应当对如何定位、发展文化产业园,乃至如何提升已有的产业园的集聚效益做充分的思考、反思与对策提案。
  3,规划中的每个文化产业园区应当重视企业集聚,重视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出1-2个今后的上市公司,以促进产业集聚度的提升。
  4,在文化产业的具体产业选择上应当突出(或者大中城市至少应当包括)“数字文化产业”、“3D技术与3G技术”、新媒体发展、本地文化资源和产业资源整合、文化旅游与活动经济、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塑造若干个文化品牌等。
  5,建设若干个具有品牌效益的特色项目,如中国文化出口基地、中国艺术产业基地、3D技术与影视动漫基地、网络文化产业基地、茶道文化产业基地、中国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品牌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实现品牌化、集聚化和规模化发展。
  6,规划中应当注重以文化产业带动旅游、本地其它相关产品销售和城市营销等的项目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7,注重具有专业化水平和产业高集聚度的产业链建设,如创意、策划、企业集聚、产品研发、产业配套、营销、出口、广告、品牌授权、对外连锁经营、文化旅游、夜间娱乐、人才培训和本地产业升级等产业链的打造。
  8,避免硬件式思维、盲目跟风、重复建设、占用过多土地资源、缺少财政收入从而需要财政长期补贴、个人艺术家为主、重点不突出、企业发展无力等的做法和项目,实现效益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陈少峰,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文化产业30人论坛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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