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公司购车的资格是什么? 每年缴税大概在15-20万左右 可以购多少台? 有没熟悉的人的解答 谢谢

广州公司没有限制购车资格和购车数量,但每年缴税在15-20万左右的只有一个车牌指标。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者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核实凭证;

(四)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核实凭证。

第十五条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增量指标的申请编码总数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点  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税款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数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编码。

扩展资料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第六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申请指标要求:1.要有有效的3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2.上年度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15-20万只能有一个指标,50万以上可再增加一个指标。 以下是详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 》的详细条款第九条 单位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第十条 单位增量指标的申请编码数量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一)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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