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买车,可以上合肥牌照吗,不是本地户口

外地买车,可以上合肥牌照,但在办理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合肥机动车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2、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车辆登记,考核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协调各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改,组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按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一)小型客车在快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

(二)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慢速车道行驶;

(三)其他机动车在慢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

(四)常速车道的机动车,在不妨碍小型客车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

第六十八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合肥-机动车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的规定,你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挂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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