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是市场价格吗

拍卖价比市场价低的错觉是因为你还没加上以下费用:
1、拍卖价是没算其它费用的起拍价,起拍价不一定是成交价。
2、其它费用包括房管局过户税费、拍卖公司收的5%佣金、物业管理公司收的房产欠交的管理费等。
200万房子要提供是个人名下还是公司名下,房产证是否满5年,还有房产面积,有无上手购房发票等,才能计算准确的过户费用。
粗略估算你加15%的其它费用上去吧。(只相对个人名下的144平方米以下的居住房产而言)
评估由法院自己库内的评估公司评估,法院会摇珠选定。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价是市场价吗?

不是的。
司法拍卖房产,是按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来确认拍卖保留价,再以拍卖保留价起拍的。而评估一般是拍卖前的半年左右,所以如半年前房价高,评估出来的评估价就高,第一次拍卖价就会高于现市场价,反之则会低于。

房产登记价与拍卖价,交易价有什么关系与区别??

楼上说的是什么呀,晕@_@

打个比方吧,一家房产公司从法院拿到一个拍卖房,房子落到公司一个股东名下,然后有人买了这个房。

法院的拍卖价都是比市场价低出很多的,每平米要低上几千块钱。我们假定拍卖成交价是70万,中介公司以70万拿到这套房。
当房产公司向外卖这套房时,报的价格就是市场价了,这个市场价会比拍卖成交价高出几十万,我们假定是120万。买方人以120万看房,然后和中介公司砍价,把价格砍到118万(实际上能砍下两万很难),那么118万就是此房的交易价,就是实际成交价。
签订合同后,中介公司帮客户过户。因为房子已经落到公司的股东头上,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时不满5年,必须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费用,如果以118万为计算税费的基础价格,那么所有税费加起来有八九万。买卖双方协商后,进行避税。
这里说到重点了。在过户时,房地局会让买卖双方在填写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是房地局用来存档的,而这个合同上填写的房产成交价,就是所有税费的计算基础,这个价格,就是楼主所说的房产登记价。上面的例子中,买方可以在这份合同的成交价一栏中,把价格写成90万,这样可以省掉四分之一的税费。

上面这些可以让楼主对这三种钱有个大致的认识了。

还有两点要说明一下。
一是拍卖价的由来。现在的拍卖房,大多数都是银行贷款还不上的房子,被银行收回的。在贷款批贷之前,银行会对房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银行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这个评估价要比市场价低,一旦贷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收回房子后,这个评估价就是拍卖价的基础了。
二是房产登记价。房产登记价不可能低得很离谱,别的城市我不知道,北京是限定了每个区域的市场指导价,这个市场指导价的用处就在于,你避税可以,但是写在存档合同上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否则不予过户。不过这个市场指导价也确实是够低的,像亚运村地区,市场价是每平米15000,可市场指导价是每平米 6500,也就是说可以省下来一半的税费。

另外,作为买方,要注意一下,既然在存档合同上写了避税的房产登记价,那么买方拿到的契税发票也是以房产登记价为计算基础的,不是以实际交易价为计算基础。

如果还有哪儿不清楚,楼主可以短信我,一般一天之内就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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